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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段时间有很多言论说供销社要“回归”了,并且会辐射到每个村落,这是怎么回事?
事实上,供销社最近之所以被人关注,一个很重要的爆发点是以前的证监会主席调任供销社理事长,当时很多人都不知还有供销社这个单位,并且效益一直发展的不错。
据中华全国供销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报告,供销合作社系统自2013年以来,在中国恢复重建基层社1万多家,实现系统销售总额5.9万亿。对比之下,2017年,位列“三桶油“之一的中国石化全年营业额为2.36万亿元人民币,尚不及供销系统的1/2。
供销社没有回归的说法,它一直都是存在的,只是我们对它较为陌生了,以前就是负责农民生活物品的统购统销,我们凭票购买。不过,虽然市场已经不需要,但供销社这个机构作为体制单位并没有消失,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,国家仍然保留供销社完整的体制机制,相信也是考虑到了发挥供销社整合三农的作用。所以国家才会在《全国供销合作社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提出到2020年,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到3万个,覆盖全国90%的乡镇的目标。
网传的会涉及到每个乡镇,其实并不准确。在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表明,要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。鼓励大胆探索、试点先行,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、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,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,不搞“一刀切”,不追求一步到位,确保改革积极稳妥、有序推进,所以还是会看地方来,合适才会建立。
并且回归的不再是以前的那种模式,更多的是通过电子商务手段,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向对接,是一种新型的“供销社”。
我们都知乡村的许多农产品其实在城市里面是十分受欢迎的,但是由于中间的流通环节、宣传问题,大都面临有货却卖不出去的尴尬处境,而供销社则能够很好地通过电商的手法,协助农户直接在家门口销售,打破供需不平衡的问题,协助农户将农产品卖出去,更快创收!
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得到解决,东西能卖出去了,但是还是得稳定发展,所以还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出售渠道,比较遍及的形式就是“公司+合作社+农户”,供销社充任中介人物,公司和合作社签定订单,引导农户出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,公司以高价出售,这样能让农户能够取得高收入。
对于尚未建立供销社的地区而言,这又何尝不是一个商机呢!